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崛起,标志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强势来临,人工智能将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今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发展。”深圳正积极打造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努力创建人工智能先锋城市。5月31日,深圳印发《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同步发布首批“城市+AI”应用场景清单,统筹设立规模1000亿元的人工智能基金群,加入全国乃至全球人工智能竞逐。
一、人工智能已成为各国竞相角逐的重要赛道
当前,人工智能业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美国、欧盟、中国等世界科技领先的国家和地区均从战略布局、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场景应用等多方面着手加入人工智能全球竞争。
(一)美国:战略引领,资本支撑,技术领先。
美国持续加大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政策支持和研发投资,以期维持自身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地位。
凭借技术领先优势,美国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率先布局,近年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领域重要政策文件。2020年10月15日,白宫发布《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战略》,提出通过“促进美国国家安全创新基地”和“保护美国技术优势”确立两大支柱,强化美国在先进计算、人工智能、人机接口等20个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2021年1月1日,美国正式颁布《2020年国家人工智能倡议法案》,并以确保美国在人工智能研究和开发方面继续保持领导地位为首要目标。两个月后,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布《最终报告》,就助力美国赢得人工智能竞争制定相应措施和具体行动路线。就在今年1月,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1.0》,旨在为设计、开发、部署、应用人工智能系统提供参考。另外,美国注重为人工智能发展注资,尤其是国防科技应用研究。2022年8月,美国国会颁布《芯片与科学法案》提出向半导体行业提供527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向企业提供240亿美元的投资税抵免,并向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量子计算等前沿基础和应用研究提供2000亿美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二)欧盟:强调保护,侧重规制,融合驱动。
欧盟人工智能战略以确保安全和基本权利为重心,同时兼顾研发能力和工业制造业发展水平的提升。
欧盟以人类尊严和隐私保护等基本权利保护为出发点,在全球率先布局人工智能监管规范体系。自2016年起,欧盟就着手探索构建人工智能技术监管体系,以防范技术发展对人类基本权利的侵蚀。2019年,欧盟高级专家组发布《可信人工智能伦理指南》,提出可信人工智能的概念,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理念。2021年4月,《人工智能法案(提案)》发布,引入风险分级监管、市场准入和监管沙盒等制度,确保欧盟市场内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的安全性。今年6月,《人工智能法案》授权草案在欧洲议会高票通过,正式进入最终谈判阶段。该法案如果获得批准,将成为世界首部有关人工智能的法规,进而在制度层面影响全球人工智能发展。
欧洲在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制造业和工业自动化方面拥有明显优势。欧盟在制造业和工业基础方面积累了雄厚实力,德国表现尤为突出。德国在20世纪70时代便开启了“机器换人”进程,更是在2011年提出“工业4.0”概念,涉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2018年7月,德国出台《联邦政府人工智能战略要点》,提出“为人工智能相关重点领域的研发和创新转化提供资助;优先为德国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提高经济收益;同法国合作建设的人工智能竞争力中心要尽快完成并实现互联互通;设置专业门类的竞争力中心;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等战略要点。
(三)中国:数据优势,政府支持,创新蓬勃。
基于强大的技术基础、充沛的数据资源和强有力的政策驱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迅猛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决策等创新应用场景不断落地。
我国拥有庞大的互联网用户和海量的大数据资源,为人工智能产业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场景应用空间。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拥有数以亿计的互联网用户和海量大数据资源,为深化人工智能应用、加快产业智能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广阔的应用场景。另外,得益于门类齐全、体系完整和规模庞大的产业体系,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正在逐步形成。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22年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50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代表性企业超过4200家,约占全球16%。
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政策已从产业发展促进迈向技术监管治理。自2016年起,“人工智能”便被写入到我国五年发展规划当中。2017年,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作为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第一个综合性部署文件,确定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和任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层次问题不断涌现。202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进入到产业促进与技术治理并重的新阶段。2021年9月,《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发布,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2022年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防止人工智能用于深度造假。直至今年7月13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规制。
二、我国主要城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支持情况
(一)北京: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
凭借庞大的人才资源、卓越的技术实力和活跃的创新氛围,北京着力建设成为引领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要中心。2023年5月,北京发布了《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两项重磅政策,提出到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持续保持10%以上增长,辐射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并围绕算力、数据、模型、场景和监管五大方面,不断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推动通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创新引领和理性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的科技和创新中心,北京汇聚了国内外顶尖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截止至2022年10月,北京拥有人工智能核心企业1048家,占我国人工智能企业总量的29%,位列全国第一,核心区产业集聚能力全国第一,技术人才超4万人,占全国的60%。在人工智能创业人才中,一半以上的创业人才毕业于北京高等院校。据统计,在国际顶级期刊或高端会议发布过论文的北京人工智能领域学者超过4000人,约占全国总数的三成。
(二)上海:打造人工智能“上海高地”。
上海是国内最早布局人工智能产业的城市之一。2017年,上海发布《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将人工智能上升为上海优先发展战略。近年来,上海先后出台《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建设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政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2021年底发布的《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上海将加快推动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实现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人工智能将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发挥重要赋能驱动作用。
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以应用驱动创新为主要优势。作为超大型城市,上海具有独特的人工智能超级场景,结合全方位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等场景得到深度应用。数据显示,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21年人工智能规上产值3056.8亿元,同比增长17.2%,是2018年的2.28倍。目前,上海规模以上人工智能企业数量已经达350家,产值达3800多亿元;产业人才达23万,约占全国三分之一。
(三)深圳:跻身全球人工智能第一阵营。
深圳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坚实的产业基础、强大的资本实力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深圳先后出台《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规划(2019-2023)》《深圳市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实施方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规范文件,在制度层面率先探索,为人工智能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2023年5月31日,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统筹设立规模1000亿元的人工智能基金群,配合2022年出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构筑起“一条例、一方案、一清单、一基金群”的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深圳依托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以大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为路径,加快核心产业布局,构建壮大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汇聚覆盖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全领域的大批优秀企业。据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统计,产业规模方面,2022年,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达2488亿元,同比增长32.10%,其中,深圳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308亿元,同比增长52.48%;企业数量方面,2022年,深圳市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达1920家,同比增长14.22%;产业链分布方面,2022年,深圳市人工智能基础层占企业总数量的8.13%,技术层占企业总数量的17.29%,应用层占企业总数量的74.58%。
三、未来深圳发展人工智能的着力点
(一)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发挥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优势与生态优势,着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尤其是与工业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人工智能产业化应用的核心目标。一是要尊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避免对技术抱有过高预期,防止“炒概念”“搞投机”等乱象干扰战略方向,分散发展合力。二是要加强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协同创新,务实推动技术创新攻坚克难,加快突破类脑计算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三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基础设施建设融合,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为制造业等领域的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坚实底座。四是要发挥产业基金的助推作用,为早期技术落地提速,从实体经济业务需求角度开辟应用场景,以不断地更新迭代加速技术成熟。
(二)发挥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的合力作用。
利用深圳市场化程度高、营商环境好、政策空间大的优势,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增强人工智能产业整体活力和竞争力。市场层面,重视大企业、大平台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数据优势和生态整合优势,鼓励腾讯、华为、平安科技、微众银行等科技巨头,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领域技术能力,打造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为人工智能产业奠定生态化协同发展格局。政府层面,进一步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入,为产业发展提供算力支撑;有序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提供充足数据资源;探索深港跨境数据流通,促进两地人工智能产业交流,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企业国际化发展。
(三)处理好创新发展和安全底线之间的关系。
发展人工智能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创新和监管的关系。深圳可依托特区立法权优势,以国家安全、产业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红线,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在产业监管和社会治理等制度层面积极探索。一是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在加强国家安全、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基础上,探索数据产权和数据交易制度,鼓励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利用和流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发展。二是密切关注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情况,在交通、金融、医疗、教育等“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领域,鼓励颠覆式创新的同时,与时俱进,及时跟进相关监管措施,让新业态、新模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创新发展安全可持续。三是率先探索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建设,在促进产业发展、推动项目落地的同时,依托深圳人工智能市场化发展所积累的大量案例,积极回应技术可能在隐私、就业、社会公平、数字鸿沟等领域引发的伦理和社会问题,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深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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