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解读|余宗良:开放政策将持续强化自贸试验区的首位度

时间:2021-03-0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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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顾自贸试验区发展

(一)数量递增和布局不断优化。在2013年,我国自贸试验区从0到1,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后,数量不断增多,布局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就新设17个自贸试验区,总数达到21个,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还对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了扩区。

(二)改革创新不断加强。赋予了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印发了23个总体方案,据商务部公开数据,共有28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历经6次迭代,从第一版即2013年的190项到2020年版压减至30项,首张海南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7项。

(三)制度红利持续释放。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20年年底,前18家自贸试验区(不含北京、安徽、湖南)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

2,自贸试验区在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强化引领性开放功能

(一)首位度不断强化。在2018年即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李克强总理也提出,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衔接起来,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并且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引领作用。

(二)顶层部署指向清晰。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在“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一节中,突出自贸试验区在对外开放平台中首位度的同时,在布局、赋权、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具体的部署。

(三)自贸试验区发展趋势。一是数量越来越多和规模越来越大。为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改革开放模式具有渐进性、边际性,大国通过选点试错-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我国自贸试验区在2013年从0到1,现在已有21个,并对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扩区,未来将不断复制推广,从1到N,扩大规模和增加数量。《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也提出要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

二是改革自主权将越来越大和系统性集成性越来越强。历经7年发展,自贸试验区改革事项将更加触及中央事权,一事一报、碎片化创新、微创新等路径依赖亟待突破,出现了“改革三多与三少” 的现象即“小修小补”式改革多和重大突破性改革少、“碎片化”改革多和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少、“相互借鉴”式改革多和独创性引领性改革少。鉴此,《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要求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

三是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和开放程度将越来越高。“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总书记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要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的引领性功能,统筹发展和安全,先行在自贸试验区尤其在自贸港在投资自由化、贸易自由化、资金自由化、人才自由化、数据自由化等5个领域进行压力测试、快速迭代。因此,《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首创新改革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开展跨境证券投融资改革试点和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出入境、运输等政策,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初步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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