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应支持帮助民企,而非改变其体制格局

作者:樊纲

时间:2019-12-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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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中国改革论坛”12月7日在北京举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在论坛演讲中呼吁发挥民营企业的优势,促进其在科技创新等方面为中国经济做出更大贡献。在其看来,民营经济在创新上有独特的作用——承担风险。以下为演讲摘录:

“科技创新是件风险非常大的事情。”

大家不要老想着民营经济去赚钱,不要老想着科技创新能够赚钱。科技创新是件风险非常大的事情。风投大家都知道,投十个能有一个成功就不错了。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创新方面有什么区别?国企是用国家的钱,因此会受到严格的监管,无法承担很大的风险。很多情况下,评审专家们要签字,说我认为这个事有风险,谁都不敢负责这个风险,因为要终身负责的。因此要承担风险这件事上,不适合国企做。

反观民营企业,用自己的钱去投资,就可以尝试千奇百怪的“胡思乱想”,而创新就是“胡思乱想”,就是“试错”。国家的钱不能随便那么做的,民企可以。我们不缺国企,我们是从国企的一统天下走过来的,我们搞市场化改革,就应该着重多搞点民企,在新的阶段上发挥创新创业的新的作用。

“在国企收购民企股权的问题上,不是把民企变成国企,而是要利用好国资来发展国民经济,同时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

由于国企的管理逐渐从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国资去收购民企股权的事情常有发生,特别是从去年纾困以来,国企接盘了一些民企股权,但随即也产生了一些矛盾现象。

举个例子,一个南方知名地产公司,由于被“野蛮人”入侵,最后国企接了盘,成了第一大股东,解决了当时的困难。现在是靠着当地政府的一纸文件,宣布这个国企只持股不干涉管理、不按国企的方法来管理,现在这个企业还在正常运转。

但是,另外一个金融机构似乎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同样是遭遇“野蛮人”,同样是国资收购了股权,成为最大的股东,但这个金融机构,现在据我所知,要按国企来管理了,因为可以并表了。只要上面的母公司是国企,并表之后就按照国企对待。

国企对待意味着什么呢?高管的工资就受限了,高管请人、聘人就是另一种规则了,重大决策的审议就不是在这个机构层面上可以做的了,必须要到集团公司做了,就是把原来按民企运作的一种机构,现在要变成按国企运作了。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要不要把这些本来有活力的民企变成国企?我们怎么经过一些制度安排,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政府应当有方向和原则,在国企收购民企股权的问题上,不应是把民企再变成国企,而是要利用好国资来发展国民经济,同时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

应在制度上做出创新,而不是靠着前述的一纸文件来解决问题。即使政府纾困,也不应把民营企业收购成为国有企业下属的一部分。如果国企有钱、政府有钱,我们共同建立一些股权投资基金,或者兼并重组基金,然后我用基金去收购一些股权,帮助企业进行整理,整理纾困之后,我们再把它卖出去,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这里面需要制度改进,这包括资本市场的规则,现代企业的规则,国企的规则,民企的规则,在股权问题上的规则。应通过一些制度改进,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

我们市场化的方向还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民营企业发挥优势,在科技创新问题上,使他们能够为中国经济做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应支持他们、帮助他们,同时不改变他们的基本体制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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